成因
濫用塑膠購物袋是嚴重破壞香港環境其中一項成因。由2005年的堆填區的調查顯示,每年有超過八十億個塑膠購物袋被棄置在堆填區,即每人每日平均棄置多於三個塑膠購物袋,數目明顯超出生活所需。
政府於2009年7月7日實施首階段塑膠購物袋收費計劃,主要規管大型連鎖超級市場、便行店、健康護理和化妝品店的零售點。由於推行成效顯著,政府於2015年4月1日正式全面推行塑膠購物袋收費計劃。
塑膠購物袋收費計劃
計劃有以下主要特點:
- 在全港所有零售點禁止免費派發塑膠購物袋
- 除豁免情況外,商戶派發膠袋每個須收費至少五毫
- 因食物衞生理由使用塑膠購物袋可獲豁免收費
- 所有膠袋,包括平頭膠袋須要收費
- 由商戶保留膠袋收費
- 支持論點
- 推動社會環保意識,延長堆填區壽命
- 向取用膠袋者收費,用者自付的原則增加棄置成本,提醒市民環保的責任,以達到減少垃圾及環保目的
- 引導市民改變生活習慣及即用即棄的消費形態
- 藉徵費減少棄置膠袋數目,減少塑膠等有毒物質污染環境
- 反對論點
- 膠袋徵費後有機會令顧客的購物量減少,令商家減少生意額
- 膠袋徵費推出後,紙袋使用量暴增。生產紙袋過程已經不環保,而紙袋本身容易破損,更容易用完即棄。
- 不少企業、社團和公營機構派發所謂的「環保購物袋」,實情是難以分解更不環保的「不織布袋」,還當贈品派發,造成另一場災
- 膠袋徵費所得款項直接由商戶得到,很少用於推動環保
- 只是徵收膠袋對減少整體固體廢物作用不大,必須先做好分類及回收,加上宣傳教育及政策的配套,才能有較顯著的效果